(一)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挖掘本次标识征集大赛的相关亮点,策划预热宣传,制作大赛专题页面、海报、H5或30秒快闪视频。
(2)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围绕采购方发展规划、主营业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内容,拍摄制作采购方企业宣传片,更好地把采购方的良好形象展现在社会大众眼前,增强大赛的宣传号召力。
(1)线上推动。在指定媒体平台发文宣传推广征集大赛活动,面向社会号召公众参加大赛,全面做好赛前宣传预热,提高征集大赛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2)资源定点发动。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同时,撬动各大设计院校、设计协会、设计机构等开展定向征集,有效确保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3)作品评审。征集到的作品经内部初审、采购方内部网络投票和最终评审共三轮评审后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及优胜奖10名。
(1)标准字体:中文企业名标准全称横式及竖式规范、英文企业名标准全称横式及竖式规范、中英文企业名标准全称横式及竖式组合规范、中文及英文印刷字体规范;
(3)企业标识与标准字组合使用规范:企业标识和中英文名称标准全称的上下组合规范、横式组合规范及竖式组合规范;
(4)企业象征图形:象征图形彩色稿(单元图形)、象征图形延展效果稿、象征图形使用规范、象征图形组合规范;
(5)基本要素组合规范:标识与标准字组合多种模式、标识与象征图形组合多种模式、基本要素禁止组合多种模式。
(1)行政办公系统:名片、信纸、国内信封、手提袋/环保袋、纸杯、文件夹、笔记本;
(2)环境系统:宣传栏样式、司旗(横旗竖旗)、门牌样式、玻璃警示贴、总索引牌、楼层索引牌、楼层指示牌、公共设施标识。
举办采购方标识征集大赛颁奖典礼及采购方VI发布会。一方面,为大赛的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发布采购方LOGO,宣布整体的VI体系,阐述LOGO的品牌内涵,提升采购方的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标识(LOGO)征集大赛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二)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评审规则》(工作日及上班时间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企业法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工商局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原件核对)、在广州市范围内设有服务机构或办公地点证明文件。
注:1.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本企业来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3.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参加满足竞投交易条件,本项目设有资格审核检查环节的交易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采购方的审查意见为准。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内的上班时间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一)采购方将于2021年3月8日对意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做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意向方须在《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具体日期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评审保证金方可获得评审活动参与资格,意向方应在汇缴评审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评审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评审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评审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于缴纳评审保证金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现场查询评审保证金到账情况。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中选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中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合作协议》后,将其缴纳的评审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依据采购方及中选人出具的退回评审保证金函件以及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中选人。若采购方或中选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采购方或中选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于评审会前放弃评审资格,或未被确认为中选人的,其缴纳的评审保证金于评审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中选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评审中选通知书》或签订《合作协议》(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本公司或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采购方有权不再签订《合作协议》,意向方已缴纳的评审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另外的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评审保证金余款划归采购方作违约金处理,采购方有权将项目重新采购。如该评审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选人前述行为而导致采购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中选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商业贿赂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采购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评审活动参与资格以及中选资格,其评审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采购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一)如征集到1家以上(含)按时足额缴纳评审保证金且在《资格审核检查结果通知》的规定时间段内向本公司提交有效评审文件的意向方,本公司将举行评审活动,由采购方及相关行业的社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意向方提交的评审文件作比较和评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意向方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1位且总分值不低于60分者被确定为中选人。
(二)评审活动事宜以本公司发出的《评审规则》及《资格审核检查结果通知》为准。